“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三年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盘龙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2019年初,盘龙区纪委印发《关于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中深化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把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对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实施、干部纪律作风等方面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
盘龙区督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职责,每月定期汇总分析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深化运用“单元制”监督检查机制,把全区划分为4个监督单元组,梳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19项重点任务,采取统筹派单的方式开展单元制监督检查。2019年以来,累计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0件,督促办结19件。
履行监督主责,严肃追责问责。
盘龙区精准定位“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切实履行监督主责,紧盯街道、社区(村)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加强监督检查。2019年,查处某街道党工委委员违反群众纪律,在低保清理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分别给予2名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强化案例通报,抓好以案促改。
加强通报曝光力度,提升警示震慑作用,督促发案单位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完善制度。今年以来,区纪委在全区范围内通报了某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居委会副主任在低保办理工作中优亲厚友,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